循环发展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一项重大战略,是建设生态文明、推动绿色发展的重要途径。“十三五”时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战略决胜期,经济增长换挡降速、发展方式粗放、结构性矛盾凸显、资源环境约束强化等问题相互交织,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、推动绿色循环低碳发展的任务更加迫切。
为全面贯彻落实创新、协调、绿色、开放、共享发展理念,推动发展方式转变,提升发展的质量和效益,引领形成绿色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,促进经济绿色转型,根据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和《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“十三五”规划纲要》,制定本引领行动。
一、主要目标
——绿色循环低碳产业体系初步形成。循环型生产方式得到全面推行,实现企业循环式生产、园区循环式发展、产业循环式组合,单位产出物质消耗、废物排放明显减少,循环发展对污染防控的作用明显增强。
——城镇循环发展体系基本建立。城市典型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水平显著提高,生产系统和生活系统循环链接的共生体系基本建立,生活垃圾分类和再生资源回收实现有效衔接,绿色基础设施、绿色建筑水平明显提升。
——新的资源战略保障体系基本构建。节约集约循环利用的新资源观全面树立,资源循环利用制度体系基本形成,资源循环利用产业成为国民经济发展资源安全的重要保障之一。
——绿色生活方式基本形成。绿色消费理念在全社会初步树立,绿色产品使用比例明显提高,节约资源、垃圾分类、绿色出行等行为蔚然成风。
主要指标:到2020年,主要资源产出率比2015年提高15%,主要废弃物循环利用率达到54.6%左右。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达到73%,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85%,资源循环利用产业产值达到3万亿元。75%的国家级园区和50%的省级园区开展循环化改造。
主要措施:构建循环型产业体系、完善城市循环发展体系、壮大资源循环利用产业、强化制度供给、激发循环发展新动能、实施重大专项行动、完善保障措施和加强组织实施。
文件指出,推行企业循环式生产,推进园区循环化发展。积极发展热电联产、热电冷三联供,推动钢铁、化工等企业余热用于城市集中供暖,鼓励城市生活垃圾和污水处理厂污泥能源化利用。鼓励城市污水处理后的再生水用于城市生态补水、景观及钢铁、电力、化工等工业生产系统。统筹规划京津冀地区的再生资源、工业固废、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置设施。全面落实燃煤发电机组脱硫、脱硝、除尘电价政策。落实污水处理收费政策,完善垃圾处理收费管理办法,提高收缴率。创新财政资金支持方式,强化财政资金与社会融资的联动,探索在餐厨废弃物、建筑垃圾、再生资源回收等领域引入PPP模式。创新融资方式,积极提供包括银行信贷、外国政府转贷款、债券承销、保理、融资租赁等多重融资方式等。